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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429811266
课程仅供参考,根据培训单位需求量身定制课程方案。
一、培训对象
全国各级检察院系统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
二、培训目标
提升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思维和综合业务能力提升
三、培训时间
根据委托单位定制培训时间
四、培训方式
我校以短训班形式为主(以往返七天为宜,也可自行选择参训天数)。以课堂教学为主,教学实践为辅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授课模式。
五、培训地点
深圳大学校区
六、课程大纲
课程仅供参考,或量身定制培训课程方案
模块 | 课程 | 课时 |
法律专业 | 公诉方式及法庭审理程序改革对公诉工作的影响及应对 | 半天 |
贪污贿赂犯罪疑难问题研究 | 半天 | |
侦查程序的改革与职务犯罪侦查 | 半天 | |
国家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问题研究 | 半天 | |
刑事诉讼法热点问题研究 | 半天 | |
职务犯罪侦查讯问技巧 | 半天 | |
综合素养 | 弘扬红岩精神,加强党性修养 | 半天 |
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合理处置 | 半天 | |
政务机关舆情研判与危机应对 | 半天 | |
如何提升政法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| 半天 | |
检察官如何面对新闻媒体 | 半天 | |
情绪管理与压力释放 | 半天 |
七、师资配备
由深圳大学及实务部门专家授课,模块划分,密切联系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”主题。
八、培训费用
根据培训人数及具体培训方案而定
九、证书颁发
经考核合格,颁发加盖深圳大学印章和统一编号的结业证书
十、注意事项
(一)本期培训班面向全国招生。
(二)参加单位可申请单独成班,自行拟定参训时间、培训天数、培训专题,费用双方协商。